沈湘的小嘴劈里啪啦跟炸豆子一样,把林招娣说得一脸羞愧,安心接受沈湘的安排,当然,她不安心也没用。
就这样,家里两项最重的活儿花钱找人做了,娘仨哦不,娘四个几乎过起了养尊处优的日子。
她们怕是不理解养尊处优这个词。
做饭那婶子是沈湘挑了好久才决定的,她看上去就是个整洁人,虽然她会的菜品不多,但是胜在味道好,她家离得不远,就隔着一条街,中午来的时候顺道买菜,负责午饭和晚饭,做好饭就可以回去。沈湘不是大善人,不会留人吃饭,拿钱办事,应该的。
小胖子一岁零一个月的时候,沈湘就慢慢给他吃肉了,每次都要把肉炖得很软烂,担心他那几个小白牙不给力。
不愧是林大猎户的儿子,对肉颇为感兴趣,每次吃饭,“肉肉肉”叫个不停,口水哗啦啦跟不要钱一样流,沈湘表示没眼看,她也没短了胖儿子吃喝呀,咋这么馋肉呢?
有一天招娣在厨房的草堆里发现一窝小老鼠,粉粉嫩嫩的跟迷你小猪似的,就连向来害怕老鼠的沈湘都不忍心弄死这群小家伙,就把它们放在菜园子旁边用泥土围起来,下面铺着一层棉花。看在可爱的份上暂时养几天,等它们长大了,变丑了,就乃一组特!
沈湘把胖儿子放在旁边干净的地上坐着,屁股底下垫着招娣姐姐给他缝的棉垫子,她进屋拿个东西。
等她一出来,魂都要吓掉了!
小胖子颤巍巍地站在菜园子旁边,一手抓着一只小老鼠,见他娘亲出来,咧着嘴冲她笑,口水跟水龙头似的,“肉,肉,肉,次肉肉”
天知道沈湘是怎么忍住尖叫冲上去把胖儿子手里的小老鼠夺下来扔到墙头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