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谭云心里还有点发怵,不敢上去,好在肌肉的记忆还在,车头把持稳后,就骑得顺溜了。
还在,这自行车轮子够大,跑起来还是贼快贼快的。
在上路之前,谭云心中其实都已经盘算好了。
不管肖庆国倒腾的紧俏商品是不是手表,也不管他之后是否愿意把货源告诉她,她都决定豁出去,亲自去市场调查手表的销售行情。
根据她上辈子的记忆,在这个时期,手表就是个非常紧俏的奢侈品之一,利润空间非常大。
但大到什么程度,还得一番调查之后才能知道,于是,她打算来个顺藤摸瓜,先从有卖手表的国营商店和商场入手,反溯进货的源头厂商。
烈日之下,谭云穿着一件长袖的薄单衣,疯一般地蹬着自行车,往最近的集市赶去。
那时候,路面的车不多,她骑起来没什么顾忌,再加上心里那股憋了许久的兴奋劲,浑身仿佛有使不完的力气,嗖嗖嗖,她的车速都能赶上一辆小电驴。
临近集市 ,行人变多了起来,而且,其中有一段下坡路,谭云已经尽量减速了,由于坡度较大,车速依然飙快,差点蹭了一个挑菜卖的大妈。
吓得她大声抱怨:“骑那么快,赶着去投胎吗?真是的!”
“对不起,我要做的事情,比投胎还急!”
谭云嗖然而过时,心里默念,不过,她还是回头抱歉地对大婶说了声对不起,尽管那样的距离,大婶根本听不到。
到了集市,她就下了车,到处转转悠,看到有可能卖表的商店,她就跑进去问。
一开始,大部分商店的售货员态度挺好的,等到谭云把柜台的表都问了个遍,不管价格高低,她就是不买时,有些商店的售货员态度就恶劣起来,有些嘴损的就忍不住说些难听的话。
谭云此时满心都是手表,只要能获得手表的信息,多难听的话,她都忍了下去。
一个集市调查完之后,她又转战下一个市场,一天下来,笔记上密密麻麻地记了好几页手表的信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