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上的唱歌的人不是固定的,只要有人想上去唱,点好歌就可以上去,下面大家有的跟着一起唱,一起跳舞,音乐却有这样的魔力,让人的细胞跟着节奏律动,即使从来不认识的陌生人,在这样热燥的互动中也很快熟悉了起来。
林卿尧拉着我加入其中,我们大汗淋漓,扭动着身子,不知疲倦,我从来没有这么开心兴奋过,即使以前和宋嘉铄在一起,也做过很多情侣之间的事,可能因为我和他性格爱好很多都不和,没有这样尽欢过,在这长达二十六年的人生中,这是我第一次这样的疯狂。
林卿尧贴过来,双手抱住我,和我贴身热舞,我一个不会跳舞的人,被他带动着竟然发现对舞蹈还有那么一点天赋,转身,我们面对面,他搂住我的腰低头捧住我的脸,眼眸被灯光照的透亮,喉结几乎透明,我被蛊惑,仰起头,他低头在我唇上咬了一下,附在我耳边问:“想听我唱歌么?”
我点点头。
“想听哪首?”
我想也没想的说,“夜曲。”
《十一月的肖邦》是我最喜欢的专辑之一,《夜曲》是我最最喜欢。
林卿尧低头亲了我一口,利落转身,三两步跳上台,拿过话筒,轻轻拍了拍,看向我的方向,低沉说道:“一首《夜曲》,送给我女朋友。”
周围爆发出一阵哄声,夹杂着尖叫和掌声,身旁有几个女生停下跳舞,小声说道:“这男生好帅,他女朋友是谁啊,长得帅又会唱歌,还当众表白,好羡慕啊。”
“刚才看他在那边和一个女生跳舞,应该是他女朋友吧,不过两人好登对,帅哥配美女啦。”
……
一些目光朝我投射过来,不过我已经不关心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了,台上林卿尧的声线紧紧抓住了我的心脏。
他的目光穿过人头攒动,深情看着我,为我唱着我最最喜欢的歌,不知何时,躁动的气氛渐渐安静下来,热舞的人也都停了下来,听着他唱歌。
我在台下跟着他轻轻唱,眼眶渐渐被泪水填满:“一群嗜血的蚂蚁被腐肉所吸引。”
“我面无表情看孤独的风景,失去你,爱恨开始分明,失去你,还有什么好关心。”
“当鸽子不再象征和平,我终于被提醒,广场上喂食的是秃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