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总是充满奇妙和变化。
人人都认为我是一名必死之人,我却在极不乐观的情况下活了下来,而且是越活越健康,近几年来都没有出入医院的大门小门。
我轻轻地推开一扇窗,微风扑面而来,再也感觉不到死神的威胁。
时光飞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今年我已经十七岁了。
那天,应该是三八妇女节前后的日子,区里送了两把雨伞,还没有开封,不知被谁随意地搁在一旁。
大概有两至三天的时间,我并不家里。
刚好碰上了小琳姐出阁的大好日子,我是她亲自御用的陪嫁姐妹。台面的话是应邀去帮忙,实际上是去当免费佣人。
任劳任怨,任君差使,任人摆布,总体可以用两个字概括“阿四”(即仆人,仆役)。
当然可以将本小姐当仆役一般使用,也是非一般人。
小琳姐在我眼中是一名传奇般的香港女性。
她与我的冤孽结缘于,她是我妈妈的表妹,论资排辈,她是我的长辈。
不过,恐怕,我这“姨”字还未唤出,小命就不保了。
人活着才有意义。
死了,便是一堆烂泥,什么都不是。
其实她年龄不太,没长我几岁,唤一声姐,也没什么不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