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月棠笑得更开,“三哥,我是不是要发财了?”
谢沣知道此次许氏给的酬劳不低,眼下又接了个这样的长久生意,也无怪她如此高兴,登即点头,“对,还是因你本事超群。”
寻月棠贴近墙角走,见如今饭点未过,长街一眼到头,并无人过路,便轻轻拉住了谢沣在广袖之下的手,“其实,我已经将借哥哥娶妻的百两银子还了回去,赚钱多亦或是少,似乎都没什么大关系,总归也没什么用钱的地方。但是”她又抬头,看着谢沣笑笑,“好像赚得多了,就总是会格外高兴。是不是有点俗气?”
大概,这就是千年为妖、穷怕了的后遗症?
谢沣又落了落袖口,在袍袖下与寻月棠十指相扣,大拇指轻轻摩挲着她虎口之处,“自然不是。有备则无患,毋论有无急需使钱的地方,银钱多了,便可以帮更多人、行更多事,君子亦爱财,然取之有道,便是这个理。”
“三哥,”寻月棠偷着笑,“你可真会讲话。”
当日暮食只卖了琉璃羊肉,收入竟然也非常过得去,晚上打烊后,寻月棠一人坐在前店柜台前,打着算盘算自己的流水,又从房里找出自己的私账,一点点算存款,发现竟然非常可观。
“借”的百两还上之后,竟还又存下了近一百两,单今日一顿席面便得了不少。
这个收益着实让人吃惊,毕竟她开店时间并不长,中间还又经过了几次商业打压。
虽然对于显贵人家来说,一百多两不过是一顿饭钱、或者是一套不怎么拿得出手的头面钱,但对她小本生意而言,这样的收益却是一日一日早起晚睡的操劳所得,是正儿八级的辛苦钱。
见自己的这爿小店如今就像石缝中的野草一样,在壅城各大根基深厚的酒楼中顽强生长,看似弱小却又蓬勃,想到这些,寻月棠心里的快意,比白日里纯纯因钱而生的高兴又更甚了几分。
“可是,似乎真的没什么用钱的地方呀。”寻月棠自言自语。
收好账本、收好算盘,行经院内的那扇带着阔缝的木门,她不禁想到上次与三哥在寂寂夜里“隔门相望”之事,心里发笑,却由着自己又趴到了门缝上去。
虽此刻门外并无三哥,但也无妨,他总会来的。
念及此,寻月棠转身又往屋里走,一阵北风正至,裹着凛凛寒气,顺着衣领往脖子里钻,冷得人一哆嗦。
不合时宜的,一段久远却不曾被忘却的描写骤然涌上心头,那是原书男主的庆功宴上,酒过三巡,属下半醉,有人推杯换盏讨论当日战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