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自是走不了了,一会儿便押上了警车。
“对不起,我来晚了。”
林向晚这才发现,他的衬衫上都是血,什么情况,他身上怎么会有这么多血。
对了,勒森。
将勒森带到医院,可已经没什么用了。医生说它太老了,伤得很重,救不活了。如果想减轻痛苦,可以考虑安乐死。
勒森的背上裹着绷带,可还是忍不住往外冒血。舌头向外伸着,眼里黯然无光,它真得很痛苦。
有时候,事情真得用变得无能为力。也许,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勒森今年十一岁了,它陪伴了齐梓墨十一年。
林向晚看到,齐梓墨签字时的手,还是抖的。
晚上,寒风瑟瑟。林向晚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衣裳,坐在院子里的秋千上,看着鼓起的那个小土丘发呆。
勒森,我们回家了。
不知什么时候,齐梓墨已经站在了她身后,给她披了一件厚衣服。
“回去吧,外面冷。”
林向晚固执地摇摇头:“我想多陪勒森呆一会儿。”
齐梓墨没说话,也没动。
“你应该比我还难受吧。”林向晚带了哭腔,“都是因为我,它是为了救我才……”
“它做得很好,它帮我保护了我最重要的人,是我欠它的……”
“如果有下辈子,我们要做兄弟……”
林向晚用手捂着眼,泪水从手指缝里流出。
“是我疏忽了,我本以为,你只要呆在我身边就是安全的……明天我给你安排两个保镖吧。”齐梓墨默默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