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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向晚起得早,看见齐梓墨还在忙活早餐。

“我去遛勒森吧。”

齐梓墨看了看外面还没有完全放亮的天:“一会儿咱们一起去吧。”

“没事,我还等着回来吃早餐呢。”

入冬,天亮得越来越晚了。林向晚牵着勒森,慢慢地走。

勒森已经很老了,身体的机能在逐渐退化,走路也走不稳,吃的也很少。

但它喜欢出来,喜欢在草坪上撒欢儿,喜欢用鼻子去闻泥土的气息,也喜欢主人蹲下抚摸它的头。

勒森走得很慢,林向晚便也放慢脚步,适应它的速度。

路上还没什么人,林向晚低头系了个鞋带,刚一抬头,就看到一个带墨镜的人朝她们走来。

林向晚感觉他并非善类,便掉转方向,并悄悄掏出了手机。

林向晚心突突的,勒森走不快,林向晚想把它抱起来,可是抱不动。

带墨镜的男人很快就赶了上来。

林向晚假装镇定地拿出手机,边走边大声地说:“老公,你就在前面啊,好,我……我看到你了……”

“林小姐——”墨镜男突然上前抓住了她的胳膊,另一只手拿着一个明晃晃的刀。

林向晚绝望地看了他一眼。

“你是谁?”

男人讥笑:“我是谁不重要,奉命办事,请理解。”

林向晚偷偷将绳子扔下,示意勒森快跑,并想着怎样拖延时间。

“你很聪明,可是,太聪明的人往往不会有好下场。路是你自己选的,那就不要怪我了。”

“等一下!”林向晚喊道:“谁派你来的,让我死得明白些……”

“还不至于死,只是想请林小姐去做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