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汕挣扎着起身,伸腿踢踢纪星语的手,“我渴了,你给我倒杯水。”
纪星语宠溺一笑,起身给他的小男朋友倒水,两分钟后,林汕润了嗓子,继续趴在床上,他不想动了,不过纪星语倒是一脸餍足,看向他的眼神都能掐出水来。
昨晚上的床单与地毯都已经换上了新的,昨晚上纪星语精力太旺盛,拉着他在房间的各个角落都做了一遍,导致林汕看向哪里都会想起昨晚上的事情。
他身上套着纪星语的衬衫,衣摆刚好遮到大腿处,肉眼隐约可以看到昨晚上留下的红肿,以及那双修长线条完美骨骼分明的双腿,还有林汕外露的脖颈胸口全部都是密密麻麻的吻痕和咬痕,可以说是没一块好肉。
林汕打算再睡一会,像是又忽然想起什么,他趴在纪星语怀里,用毛茸茸的脑袋蹭蹭他的胸口,闷声道:“哥,以后能不能不要弄在里面啊。”
“不行。”纪星语看了眼时间,粥快熬好了,他一只手抱着怀里的林汕,另一只继续帮他揉腰,坏笑道:“疼男朋友,不能偷工减料。”
林汕:
林汕不理他了,喝粥的时候都是一声不吭,一直到回学校。
“怎么不多穿件衣服?”纪星语把自己的外套套在林汕身上,又检查了一遍林汕脖子上的吻痕,已经很浅了。
“那天晚上你跟顿雨说你喜欢薄荷花,”纪星语伸手搂着林汕的腰往校区走,路上的人脖子都快拧成麻绳了,有惊愕、羡慕、厌恶,但他们都没有在意,一步步地朝三楼走。
“为什么?”
“对啊,因为小时候你搂着我睡觉的时候,我特别喜欢你身上的薄荷花香。”林汕说完不再多言,因为纪星语不记得小时候的事情了。
“你放心,我会想起来的。”纪星语语气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