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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朋友懒洋洋的躺在长椅上。

他悄悄走过去,用力推了一把长椅,吓得林汕一下子跳下来,诧异地看着他。

“别紧张,把我当成你男朋友就行。”顿雨倒是不觉得尴尬,大马金刀的坐在长椅上,翘起二郎腿,眼底深邃,不紧不慢地开口道:“原本呢,我是放弃你了,不过刚才你那么对我。”

他抬眼,口调有些戏谑,道:“你又勾起我对你的兴趣了,怎么办?”

林汕只觉得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黏糊糊的,盯得他浑身不舒服,“我喜欢纪星语,十一岁的时候就认识了,那时候我人生低谷期,整个人颓废的要死,是他陪着我,让我挺过来了,后来我们两个都忘记了,直到我们在一起之后才想起来的。”

林汕又离顿雨远了一些,把身上的毯子抱在怀里,“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吃米饭,那是因为我吃惯了馒头,于是每天吃饭的时候都特别盼望,不过现在不了,因为我吃得多了习惯了,我小时候也特别喜欢薄荷花,直到现在也依旧喜欢。”

说完,双方都沉默了,良久,林汕才又开口,说:“顿雨,在你心里,我不是你的薄荷花。”

“祝你和你的未婚妻百年好合。”林汕走了,走的有些急,下台阶的时候还被绊了一下,没有踉跄,反而跌入了一个熟悉的怀抱,他扑腾一下跳进纪星语怀里。

“哥。”

纪星语安抚似的拍拍他的后背,“嗯?碰见丑东西啦?”

“噗嗤!”林汕微微抬头,眼底隐藏着笑意,“哥你是不是看见了。”

“嗯哼?”纪星语勾唇,心想,以后就不用看到了,顿雨他一定不会留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