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朝回答他没有的时候没抬头,他右手还握在路川的左手上,眼皮垂着,眼睛还是看着自己的拖鞋尖儿。
他脚上的拖鞋是一双深灰色的棉麻拖鞋,很普通的款式,但很有质感,看起来和路川脚上的那双浅灰色是同一款的。
不知道为什么,于朝突然就想到晚上在酒吧门口,林文“炫耀”自己经常来路川家住的时候。
于朝动了动脚,用右脚的拖鞋尖儿顶了顶自己的左脚尖,这拖鞋不是新的,是在本来就在鞋柜里放着,路川直接拿给他的。
所以这鞋子会不会是林文来的时候林文穿的。
想到这儿,于朝的心情突然又开始特别不好。
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心里有了挂念的东西以后总会变得特别敏感,又特别矫情。
就比如你走在街上,看到天上飞过一只鸟,但突然想到很久很久以前的某天也是这样的温度这样的天气,但那天你身边和你目睹鸟飞过的还有另一个人时,你也会很忽然的心情就变得不好,但身边的人并不明白你为什么只是抬了下头,再回过神来的时候就丧得像便了另一个人。
喜欢谁这种事儿,里面的酸甜苦辣只有你自己在里面了,你才会知道。
于朝视线从拖鞋上抬起来,看向自己面前的路川,很认真的:“我没有喝多,没有想你在重庆那天那样醉了,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做什么,我很清醒,我知道自己现在在想什么,想说什么。”
“嗯。”路川点了点头,下意识觉得于朝还想说什么。
“路川。”于朝抿了下唇,“我知道我以前做的特别不对,特别伤你心,我从小自己过惯了,不懂什么叫感情,也不知道什么叫喜欢,更不知道怎么去回应另一个人对我的好。”
路川点点头,静静地听着,他直觉于朝还有很多话想说,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态,他不想打断,想好好听下去。
于朝往前上了半步。
路川能闻到于朝说话间带出来的淡淡酒气,但一点都不难闻,是果酒的甜香,而且淡淡的,莫名有些醉人。
于朝垂眼,目光再次落回路川被自己捉住的那只手上:“我知道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路川对不起,我这个人在感情上特别笨,也没有什么经验,但我可以学,我会好好学的,你能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