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页

翻来覆去找完理由你其实会发现,自己会喜欢对方好像也不是因为这些。

长得好看的人有很多,优秀上进的人也有很多,甚至和对方性格相似的人还有很多但其他人你好像都看不进去一眼,就是喜欢这个独一无二的对方。

所以路川一直觉得人是有磁场的,莫名其妙的,对方就是对你有一种特殊的吸引力,你觉得他的每个表情都很有魅力,每句话都很有趣。

这很神奇。

更神奇的是,你和他在全球70亿人口的茫茫人海中相遇。

路川知道自己经历得少,没什么阅历,有些想法有些话在比自己大很多的人眼里看起来冲动又幼稚。

但路川有些固执地想把这称作是“真爱”。

于朝从小到大没有喜欢过谁,恋人,朋友,家人,都没有。

所以他并不是很能明白路川的想法。

但他没在问,只是把路川那个模棱两可的回答在嘴巴里默默念了一遍,试图揣摩出路川的意思。

火锅吃到一半,路川从屋子里有搬出一箱酒来。

未成年不许喝酒,但路川向来不会遵守这些,不过他也不是酒鬼,只手偶尔老三和阿伍来家里的时候南会一起喝一点。

路川搬出来的是十几瓶百威。

“忘记往冰箱里放了。”路川拿起瓶器开了一瓶,摸着温热的瓶身皱眉,“啤酒不凉简直是没有灵魂。”

于朝几乎没怎么喝过酒。

很小的时候喝过一次白的是过年,在袁家吃团圆饭,袁江起哄让他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