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陈默一大早就起来各种准备:壶里装的是热腾腾的桂圆红枣茶,特意去兰家借的保温瓶,装细白面馒头,还有一个水煮蛋。怕山上冷,他还又拿布袋装了件厚衣服。
董思思回想一下,自己从前去爬山的时候,她的生活助理也要带这么多东西吗?
但董大小姐一向是不注意这些细节的,毕竟这都是花钱就能解决的事情,她的时间很值钱,一秒钟就有大笔资金在手里流转,自然也就不会关心这些。
董思思看着陈默忙碌的身影,疑惑地问:“带这么多东西,都用得上吗?”
陈默边收拾边说:“用得上的。”
董思思不懂,但她知道陈默肯定是懂的,于是也就随他了。
果然,陈默算得很准,还没到半山腰,董思思就不行了,懂得脸都白了,陈默马上拿出衣服替她穿上。
原来,还不止衣服,陈默还带了围巾和手套,见董思思手实在有点冰,还搓热自己的掌心,给她先捂一下。
男人比她高出一大截,做这些的时候,得微微弯着腰,董思思一抬起头,就看到他那乌黑的头顶,有种想要揉他脑袋的冲动,但现在他在给她暖手,她腾不出来。
穿戴好之后,董思思还没走多久,就又觉得不行了。
她穿的是布鞋,虽然袜子很厚,脚不冷,但毕竟不是专门的登山鞋,这又是她失策的一个地方。
在穿越之后,她还没长时间走路,平时走平地也还好,现在走山路就不太适应,总觉得硌脚,还时不时打滑,显得像一个连路都走不好的笨蛋。
在董大小姐的前面二十年里,在同辈的富家子弟之中,她一直是碾压式地站在众人跟前,优雅,大方,仪态万千,有不少人就说过,看董总走路,都是一种赏心悦目。
董思思终于知道,为什么在原著中,陈默会失足掉下山了,这要是放在她身上,那可能九条命都不够花的,而陈默还是因为高烧集中不了精神,才打了一次滑。
“这什么破路啊,”董思思开始有点恼羞成怒了,不得不拉着陈默的手臂,才能稳住身形,“这是人能走的……啊!”
她话都还没说完,被地上一块只露出一点尖儿的石头磕到,差点往前栽,陈默眼疾手快,抬手横在她前面往回一捞,勾住她的腰,往回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