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抓心挠肝地想吃火锅,几经挣扎后,我决定去抢点钱,听说学生的钱好抢——
我不抢一顿火锅,我就抢两块钱,买几个馒头就行,我……我两天没吃饭了。
不知道算幸运还是不幸,我选中了我现在的老板。
他当时还在念高中,但小小年纪,已经成了气候,他比唐僧还要唐僧,在那昏暗的小巷子里,我他念经超度,放下了手里生锈的水果刀,立地成……没成佛,成了他的小弟。
我们在火锅店里互诉衷肠、称兄道弟,干了二十瓶啤酒。
第二天,他就翻脸无情地把我扔给韦伯调教,让我度过了无比痛苦的两年时间。
这两年,我脱胎换骨,他也从未成年混蛋,长成了大混蛋。
这两年我跟着韦伯在老宅,见识到了最顶级的富有和荣耀——见过了,反而不觉得稀奇了。
在这期间,我也了解了一些他的往事,也就明白他为什么会拉我一把——我们都是父母不在意、不想要的孩子。
他十八岁那年,从家族的巨大财富中得到一小笔钱——这一小笔,是指和家族庞大的财富相比。
也没多少,满打满算,也就一百个亿。
噗——
也就,一百,个亿。
你听听,这是人话吗?
这不是人的话,居然是我说出来的?!
他生日之后,我这位特别助理,终于走上了岗位,发光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