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我的腿已经好了,不用买药了,沈阙他正要去买药,你拦他去。”陈涣看见五五回来,连忙一边解释一边催促他。
“什么?哥!你太不爱惜自己身体了,我都要生气了,你怎么这样子的,要是你落下个什么毛病我们得愧疚死的!”五五一副又气又委屈的神情,竟也是要闹脾气的样子,声音略带哽咽,“我兄长就是得了病没好好治就那么……的,哥哥这样我好害怕。药买来我定会监督哥哥涂,哥哥怎么这般不懂事。”
这算得什么大病?而且他快好了呀,药那么的贵,况且他是个半妖!这可怎么解释……
西特看出他的心思,窜上他的腿:“别想啦,你就装几天痛,涂几天药,享享这便宜弟弟的福吧。”猫脸上露出促狭的神情,一副贱兮兮幸灾乐祸的样子。
“滚!”
陈涣长叹一口气,难怪说孩子太懂事了也令人烦恼啊。
过了半个白日,沈阙总算回来了,手里只捧着药,似乎是消气了,面无表情放了东西就进屋了。
这几日过去,抄书的活计基本被沈阙包揽。陈涣的腿脚没有问题后,沈阙也一直帮着抄书,和书店的掌柜一来二去熟了。
抄书的地方会提供特制的印,沾上一种半透明的特制印油,对光侧着看可以分辨是谁所抄,一来是为了辨别人员,好结算钱,二来是为了不弄混人,一本尽量一个人抄,统一字迹。
大概过了几月,沈阙便得了个这种印。
沈阙确实勤奋,字也好,与陈涣不同,她会大清早就跑去,这时往往能得一些好点的书。
书也是分好劣的,古代识字的人不多,书也很贵,来抄书的人中不乏一部分抱着看书心思的读书人。
来早可能会分到一些“好书”,名家作品什么的,来得晚分手里的大多是一些游记,话本子。
原先陈涣是不在意的,甚至偏向于收那些不收欢迎的书,在他看来反而有趣,去的比较晚。沈阙却不同,往往去得又早又勤。
这日,沈阙刚到,掌柜就给了他一本书,略带担忧的看着他:“小弟,这是一个大户人家托人来抄的,你拿去,共要五份。要抄得稳当些,莫要漏字、错字,更不要污损了!我思来想去平时做事最稳妥的还是你,你的字也好,这书你便拿去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