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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不知道。”庞金花得意道,“在火车上听人唠叨就记住了,想着这辈子说不定就来这一回京市怎么也得尝尝。”

要是以前要养一大家子条件差的时候也就罢了,现在条件还算不错,一只鸭子也用不了多少钱,庞金花觉得该尝就得尝。再说了她们好不容易来一趟,陆青松这狗东西手里也有钱,该让他出出血了。

陆青松这两年一直搞投机倒把的买卖,以前是防着自己大哥不肯交钱,所以很是攒了一笔钱,不然他也没本事跑京市来买套房子不是。房子的钱都有还能差点吃的?

陆青松当即就道,“明儿就给您买回来。”

最没出息的陆青松都知道心疼娘了,庞金花觉得没什么遗憾了,对他的表现很满意,“这还差不多。”

饭后俞晴将她送的礼物拿出来,贺温岚惊讶道,“这是给我的?可真好看。你之前送我的呢子大衣也好看,我穿去,所里的几个女同志都喜欢,可惜京市这边没有卖的,可羡慕坏了。”

俞晴笑着说,“本来我还担心二嫂胖了或者瘦了不合适,可我瞧着你这身材跟之前没变,应该能穿上,要不你试试?”

这里也没外人,贺温岚便拿了两件衣服进里屋换去了。

过了一会儿贺温岚穿了大红色的对襟褂子出来了,她身上原本穿了一条黑色直筒裤,上身穿了一件高领的毛衣,这会儿直接穿了大红外套出来还真是很合适。

没有女人不喜欢漂亮衣服的,贺温岚长相好看,有时不经意的一个动作都透着精致与慵懒,这衣服一穿真的让人眼前一亮。

陆青松说,“等敬酒的时候你就穿这件吧,好看。”

贺温岚笑了笑没说话又进屋换另一件连衣裙。

这时候的京市其实远比俞晴想象的暖和了,贺温岚换了裙子出来,头发随手扎了一个马尾,刚才的大家闺秀模样瞬间便成活泼的漂亮女学生。

陆青松眼睛都看直了,频频点头,“好看。”

贺温岚说,“谢谢你晴晴,我很喜欢。”

做的衣服被别人喜欢俞晴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喜滋滋的说,“我跟我姐姐也学了一点,二嫂要是喜欢以后我再给你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