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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两人的互动被程明觉看在眼底,他更是不屑起来,看不上万鲤和江秦柯那种赤-裸的金钱交易关系,捏着牌子的手忍不住用了几分力。

还是金思莹对他好,她真心把他当朋友,愿意为他花钱却不求一丝回报,更不会觊觎他的肉-体,比万鲤那种认为用钱就能摆平一切的女人好一千、一万倍。

他没注意到,在他看不到的角落,老金总冷冷地蹬着金思莹,金思莹则心虚地低着头不敢说一句话。

“秦柯啊,一会儿你就使劲买,不用为我省钱,你买的越多,这里的人就越能记住你······”程明觉听到万鲤这样对江秦柯说,他冷笑一声,眼里染了一丝暗色。

那恐怕不巧了,今天,他注定要是最出名的那个!

老金总憋着坏笑,像是很惊讶地指了指台上正在介绍的清代点翠掐丝的项链:“哇,这件宝物可是不可多得,万总,您怎么看?”

“确实,”万鲤捏了捏江秦柯的胳膊,也憋了一肚子坏水,“点翠技艺至今已经失传,颜色这样艳丽款式又这番华丽的项链,真是买一件少一件了,秦柯,你喜欢么?喜欢就买了。”

江秦柯茫然地顺着万鲤的话点了点头,抬起手上的牌子刚抬了一次价到三百万,程明觉就势在必得地举起牌子:“五百万!”

江秦柯不悦地看他一眼,像是真的很喜欢一般:“五百五十万。”

“七百万!”程明觉冷酷地看着他,像是和江秦柯对上了一般,不管江秦柯报多少,他永远比他多一百五十万!

万鲤可惜地摇了摇头,看向台上的清代点翠掐丝项链,这项链看着是好看,颜色也妙,但若真的那么值钱珍贵,岂不早就被收到博物馆里了?

想来那点翠上面的“翠”不算稀罕,清末民初的时候,点翠大肆在民间流行,妇女无不以拥有这种工艺的饰品为荣,渐渐的材料也就从珍贵的翠鸟羽毛而变成了烧蓝······

不过万鲤才不会提醒程明觉仔细看看项链上的工艺,只是笑着看他用两千万的价格买下那条项链。

想来这次之后,在场的所有人都认识程明觉了,他确实是出名了——以傻出名了。

作者有话要说:金思莹:我不该在这里,应该在车底。

老金总:没出息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