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有很多人觉得诺里斯是狼人或者血族”奥斯本犹犹豫豫地说,“对于我来说,大概是不管诺里斯是什么,都是和圣殿一起帮助人类反抗血族的,是英雄啊!”
话说得再好听,也不能改变“我也认为你不是人类”的中心思想。
莫诏渊莫诏渊气哼哼地转过头,拒绝这碗英雄鸡汤。
“能看得出来吧,这大半年来我有长高啊!”莫诏渊小声嘟囔着,难得表现出几分孩子气来。
嗯,这同样也是受到了身体原主人的一点点影响。诺里斯再怎么说“父母双亡”、“一个人生活”,到底也只是一个小少年而已。
“种族是不重要的。”察觉到莫诏渊的困扰,奥斯本反过来劝他,“只要是为了人类的未来而努力的,都是我们有志一同的伙伴!”
问题是我就是人、类、啊!
就很委屈了。
莫诏渊撇撇嘴,决定放弃和这个正直过头的气运之子交流。
他转过头,将目光投注到前方正在和一个血族伯爵战斗的明鹤身上。
之所以别人都在旁边围观、就只有明鹤一个人上去打,完全是因为这个世界奇奇怪怪的“单挑”思维。类似于“决斗”那种,一对一的,为了荣耀或者别的什么赌上生命而战。
在唯一的公爵塞维斯没有出手的情况下,伯爵阶的血族无论从地位还是战力都是最顶尖的。作为圣子的明鹤,理所当然地被安排在了第一个,与血族那方目前的第一人战斗。
说实话,莫诏渊很少有在背后看着明鹤战斗的经验。魔族青年身形高挑挺拔,覆盖在骨骼上的肌肉线条流畅,每一次挥动长木仓都带着飒飒英朗。
“真好看啊。”莫诏渊微微眯起眼睛,由衷地赞叹,“圣殿白色的长袍,染上鲜血以后的样子真是意外的好看呢。”
伴随着这声喟叹,明鹤的战斗也已经进入尾声。
西方制式的骑士长木仓携着圣力以一种势不可挡的气势直直地朝血族斜刺而去,那双藤紫色眼眸中燃起兴奋的光,闪耀的不可思议。在木仓尖穿过血族脖颈时,莫诏渊还看到明鹤舔了舔嘴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