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根本就是违背了魔族与生俱来的本能吧?
霍顿心中不解,但到底没有再多说什么。不管明鹤最终落得何等境地,总归他已经提醒过明鹤了,也算是全了这几千年的情谊,只不过明鹤仍是一意孤行,结局怕是要不好。
——他会被那些家伙的野心所吞噬,会成为通往魔尊之位的道路终焉的鲜血。
正如霍顿所预料的那般,叛乱爆发了。此时举例燕启第一次缺席於娑盛会已经过去了五百年,几个高位魔族再也无法忍耐下去。
五百年不见踪影,鬼知道燕启究竟是不是还活着?要是早五百年叛乱,如今自己都当了五百年魔尊了!可恨明鹤装模作样,竟然骗过了所有人!
不过,现在也为时未晚。
抱着这样的想法,某个高位魔族,率领部众攻上了焚天宫。明鹤领兵应战,双方互有伤亡,焚天宫名义上的主人——魔尊燕启——却始终没有出现。
啊啊,是了,燕启是真的“消失”了。
尚在观望的魔族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像是早有约定一般,十分默契地加入到叛乱的队伍当中去。
无论哪个高位魔族都很清楚,想要登上魔尊宝座、想要入住焚天宫,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杀死燕启忠心耿耿的走狗,明鹤。
被一众高位魔族群起而攻之的明鹤,尽管从未退缩、始终骁勇作战,面对胜过己方数倍还多的敌人,仍是回天乏术。随着战况逐渐明了,许多焚天宫内的魔族士兵也被叛乱者说动,加入到敌方队伍中去。
燕启的统治,即将结束。
没有哪一刻比现在更清晰明了地认识到这个事实,即使是隶属于焚天宫的魔族,也没有为了燕启牺牲自己的打算——除了明鹤,只除了明鹤。
魔族青年不负“血鹤”之名,浑身上下像是在血海中浸泡过一般。紫苑色的衣袍被鲜血染就,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只剩下浓稠暗沉的红。
明鹤身上有敌人的血,也有自己的血。甚至每一次挥动长戟,每一次转身躲避,体内的血液都在争先恐后地通过伤口往外流。
其实他根本感觉不到痛楚,身体的感觉已经麻木了。魔族体质强横,但失血过多依然会使魔族衰弱。反应变得迟钝,思维混沌,身体的动作全靠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