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涯咽了口口水,再往前就是边缘的小树林了,再找不到,他就得去别处。
视线从小树林里收回来的时候,千涯随后拨开翠绿的小草,不经意瞥到了一个物件。
哎哎!有了!
本来都不抱希望的他,甚至来不及抬手擦去流入口中的咸咸的汗珠,就直接用手探入草丛,再收回时,漂亮的指尖夹了一把粉红色的小刀。
“这么小……”这不是小时候用来削铅笔的刀吗,都没有他中指长,一不留神就错过了。
千涯回头看看四周,确保不会有人突然出现,像昨天一样抢走他的东西,才谨慎地把小刀沿着鞋缝塞了进去藏好。
接下来,他是该直接回去,还是先找主人?
不过主人肯定不会像他一样要找这么久,小说几乎所有的光环都给了琛。他一直都是最幸运的,找东西向来是第一个找到,还没人敢跟他抢。
自从有个主管看上了琛,不过捏了下琛的腰,就被琛反手掰断了手指。来了数十个看守都没能打过琛,就再也没人敢惹他了。
也不知道琛当时的表情是什么样,千涯想着小说中的描写还笑了出来。他无法想象自己的主人也会有被人调戏的一天,啧啧啧,调戏他的主管大概叫的很惨吧。
他正想从地上站起身,不远处的小树林里突然传来了一声被压低的吟哦。
千涯:“?”
这……是在……光天化日的……就……¥???
不过千涯本人不喜欢这种事,甚至打心底的畏惧。所以悄悄地猫着腰往后退了几步,就要离开。
“不行……”
千涯猛地瞪大了眼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