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激起千层浪。

所有人都没有想到许久不曾营业的朱姝姝一上来就爆了三个猛料, 一时间都不知道应该从哪里开始吐槽。

艺人们很少会和自己公司闹到法庭上。一方面是因为合约难解,另一方面也是诉讼时间太长。

而且大多数都是经济纠纷,没有什么证据可以作为硬性解除合约的证据, 这也造成了艺人们解约困难的原因之一。

但朱姝姝不走寻常路。

直接立了刑案诉讼。

刑事受案和刑事立案不同。受案只是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 公安部门会给予报案人简单的回执单。但刑事立案标准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且有事实依据。

什么概念?

星维公司经纪人涉嫌违法乱纪八九不离十。

可以说朱姝姝这并不是在要求星维解约, 而是在理直气壮的威胁星维解约。

干脆利落, 一招将军。

再看看朱姝姝上传的立案回执单和合同的内容——

“齐莎是朱姝姝的经纪人吗?说实话,朱姝姝现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一个人,她助理小露我倒是见过。”

“朱姝姝的经纪人是老隐形人了。很少在现场安排工作, 真不知道她一天天到底再忙什么。”

“星维的艺人合同也太苛刻了, 一九分成, 九成给公司,宁这下把羊薅秃了吧?”

“个十百千万……你怕不是在逗我?新人合同违约金和一线流量持平。为了避免艺人流失,简直丧心病狂。”

“等等……立案回执单上写的什么?”

【星维经纪公司经纪人齐莎涉嫌强迫卖|淫罪,我局认为达到立案标准,现立案侦查,特此告知。】

没有什么比立案回执上那白纸黑字写的更简明扼要,通俗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