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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馨太傻了,拿三样金首饰,换两个只值三块钱的玻璃手镯!

换,当然要换。

和上回一样,要写字据,以免田馨反悔。

第六十七章 不许反悔

田静道:“那咱们说好, 我把两个玻璃镯子给你,三个金首饰你还给我!”

“你别反悔,咱们写字据。”田静补充说。

田馨心想, 傻妹妹,我怕你反悔。

“写吧,写完以后谁也不能赖账。”

田静和田馨商议,周三晚上放学, 田馨跟着她回家取镯子。

周三沈红缨食堂忙,要很晚才能回家, 正适合换镯子。

其实等到周日放假也行, 田静怕中间出现变动, 早点换早点踏实。

以前玻璃镯子被锁在木头盒子里,后来木头盒子送了田馨。

家里的首饰沈红缨放在衣柜里,田静轻车熟路的取了出来。

打开描蓝的首饰盒, 她把两个翠滴滴的镯子递给田馨:“给你,我的金首饰呢?”

中午回家,田馨特地把首饰带到学校,翻开斜挎包,田馨把用碎布包好的三件金首饰拿出来:“你看看,是你妈给我的那三件。”

田静不敢马虎, 金首饰多值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