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色的吃了会变健康。
……
她于是随便摸过一颗,嚼碎一颗绿色的糖。嘴里带着青苹果的清香。
还以为唐进余会站在凳子上以示她真的“变小”,结果却是他忽然伸手抱住她腰,下一秒,她便两脚离地,两手乱挥着——最后勉强撑住他肩膀才稳住,被他举高高了。
这下我不是比你高了吗?
她比划着他脑袋的位置,笑说你的灵药失效了,完蛋,你这个圣诞老公公要被炒鱿鱼了。
唐进余却胸有成竹,说,小朋友才爱举高高。你看,你现在是小朋友了。
还有。
吃了黄色的糖会被亲吻脸颊。
吃了粉色的糖会得到一杯热牛奶。
吃了金色的糖,可以享用两个晚上的电视遥控控制权。
吃了蓝色的糖,他给她跑腿买半个月的早餐和夜宵,并把体重秤砸坏(并没有)。
……
说来也怪,有钱的时候有有钱的过法,正如三十二岁的唐进余,会说什么,“我想让你陪我去纳斯达克敲钟”——但那竟然丝毫没有打动她。
真正打动她的,是没钱的时候,他买路边上两块钱一根的冰糖葫芦,也舍不得自己多吃一颗,就在旁边看着她吃。那个笑着的眼神。
所以归根结底爱有什么呢?
不过就是,出去玩惦记给你买特产,外面下雨担心你有没有带伞,连天南地北拉投资的路上,路边看见一条花色特别的狗,都要拍过来给你看看。她也是被这样爱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