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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听伶的身子晃了晃。

因为这一晃动,他站的位置不由得偏了偏,从白星思这个角度,自然看到了在厨房忙碌的秦霄。

男人身材高大,露出的侧脸俊美迫人,却做着不符合自己身份的事,弯着腰摆弄着银白餐具。

他像是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垂下的眉眼都显得温柔。

白星思从未见过见过这幅模样的秦霄。

他认识的秦霄,从来都是冷淡自恃、雷厉风行,出入的场合都是高端酒店,他的腰背永远都是挺的笔直,仿佛从来不会为谁弯下,白星思抬头望他,入眼的永远都是那线条流利的下颚。

这么多年,秦霄虽喜欢自己,可白星思从没见他主动为自己打开车门,没见他主动伸出手牵扶自己,更没见过他为自己亲自下厨。

餐桌上被铺上一层暖黄色的桌布,细细碎碎的调料瓶整齐摆放,原本黑白冷淡的室内也被装饰一番,沈听伶脚上穿着白绒绒拖鞋,似乎都在表明一个事实——秦霄好像好像在给沈听伶一个家。

这个念头一出来时,白星思自己都觉得荒谬。

沈听伶顺着他的视线望去,以为是自己挡着了白星思入屋,连忙错开身,勉强的笑了笑:“要进来吗?”

白星思垂眸看着他的脚,不语。

秦霄向来不喜欢这些玩意,沈听伶脚上那双兔子图案毛绒鞋,显然是他特意买的。也不知秦霄一个大男人打着什么主意,白色的绒毛上还缀着两只长长的兔耳朵,黑溜溜的眼珠仿佛在注视白星思。

沈听伶见白星思不说话,只是盯着自己的拖鞋看,有些尴尬的缩了缩脚,他一动,那兔耳朵也跟着动了动,配上他脚踝的白皙皮肤,倒是可爱极了。

白星思这才回过神,欣喜道:“星思,你的鞋子好可爱啊,在哪里买的,我也想买一双。”

“是、是吗?你不觉得它很幼稚吗。”沈听伶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秦霄买回这双鞋子时,沈听伶起初不愿意穿,觉得自己穿起来实在太幼稚了,怎么说他都是一个成年男性,只有小女生才喜欢这种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