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城池中,一群衙役敲锣打鼓走街串巷。
“大越依法治国,所有事情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县衙门口有贴着大越法律条文,欢迎所有百姓观看。”
某个中年男子在花园中轻轻的品茶,悠悠的看着手中的《孟子》,一点出门看热闹的心思。
“父亲,为何不去看看大越的法律?”一个英俊的年轻人道。
“你可知道为何大越忽然重点推行普法了?”中年男子不答反问,手中的《孟子》轻轻地合拢,放在了案几上。
“是因为圣上遇到了见死不救,心中震怒。”英俊的年轻人道,他们家是小门阀,在衙门中多少有些关系,这件事又不是机密,自然是知道的。
“是啊,见死不救。”中年男子笑道。“见死不救确实有些不仁义。”他缓缓的道,又问道:“可是,若是见死就救,就仁义了吗?”
年轻的男子一怔,救人当然是仁义啊。“父亲,我细看了见死不救罪,其实最大的人群是渔夫船夫,与其他人无关。”有能力救人不救的才是见死不救罪,以此而仔细的核算人群和行为,几乎可以把绝大多数人都淘汰出见死不救,剩下的最明显的就是会水的职业者了。
“这见死不救罪,其实是渔夫船夫罪,让他们救人,自然是仁义的。”年轻人道。
中年男子摇头:“你看得太肤浅了。我来问你,若是一未出阁的女子落在水中,那渔夫船夫当如何?救人?在水中搂搂抱抱,肌肤相亲,这女子还能做人?这是死了还要污了名节啊。以身相许?这渔夫船夫贫穷之人也,能娶几多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