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忘记了另一句众人皆知的道理。”有人微笑着。“法不责众。”
只要做的人多了,哪怕是犯法也不会受到责罚。什么拒绝缴税,拦截上游的河水,拆掉某户人家的房子,当着别人的面拿走倾覆的马车中的水果,这些事情件件犯法,但是只要做的人多了,有那么几十个几百个一起在做,就绝对不会受到惩罚。
“造反要砍头”的严肃性在通常情况下远远高于“法不责众”,几十人可以抢走倾覆的马车中的水果而不受责罚,但几十人甚至几百人敢造反定然是人人脑袋落地,进一步还会株连九族,最后几千人闹事处斩。
当“造反”与“法不责众”混合在一起,又会毫无缝隙的产生一个新的谁都知道的大道理,那就是只要一个城池几万十几万人造反,一个省几十万上百万人造反,那么,“法不责众”的效应就远远高于“造反要砍头”,参与造反的人只要没有攻打邻近的城池,威胁京城,基本人人不会有事。
“怎么可能?”有百姓对此不太相信,造反还会没事?开什么火星玩笑。
“真的!”说的人斩钉截铁。杀人放火金腰带,这是千古明训。“某山贼窝聚集了几千人马攻打周围府县,掳掠金银粮食妇女,结果呢,被招安当了将军!”“某次水灾,数万百姓颠沛流离,有人振臂高呼带头造反,结果呢,被招安当了县令!”“某流氓团伙几百人在城中勒索强(奸)无恶不作,结果呢,被招安当了衙役!”
这种例子实在太多,平时不注意,仔细一找,竟然数都数不清,历朝历代无不如此。
“所以,我们在江西造反其实一点风险都没有。”某个百姓看得非常清楚。江西百万百姓尽数造反,大越国会怎么样?屠杀?嘿嘿,你开什么玩笑?看看大越的地盘就能知道整个江西几乎占有了一半的面积。半个国家的人在造反,还叫造反吗?那叫“官逼民反”!
“几个领头的未必有好下场。”机灵的人继续道,半个大越造反的美好局面会让那些头目头晕眼花,看不清未来,错过了招安的大好机会,以为凭一些拿着毛竹长矛的军队就能干掉正规军,狂妄的挑战胡雪亭,妄图夺取天下,从此封王拜将,如此愚蠢的人最后定然会被胡雪亭杀了做典范。
“但是,我们却不会有事。”机灵人微笑,全省皆判,百万叛民,胡雪亭还能杀光所有人,或者把所有人都发配到了矿产?那只会让局面不可收拾,从江西百姓听信谣言发泄不满,可以用“许诺改善条件”安抚平定的简单情况激烈的不可逆转的走向全省真正作乱,与胡雪亭血战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