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厌从她手里接过,“是喜欢。”
大小姐喜欢的,就是他喜欢的,暗恋是一场不为人知的旅途,她并不关心的细枝末节,却是他的惊天动地。
绯红领着他,回到自己的住处。
“拖鞋给你买好了,自己会穿吗?”
他说,“不会,你教我,教我第一次怎么穿,以后我就会怎么穿,我学习能力强,能做到最好的。”
他紧盯着她不放。
他有另一层的意思。
我不会的,感情还是什么,你教我,教我一遍,我就会懂了。
绯红含笑,弯下腰,捏着他的脚踝,给他穿上一双青绿色小怪兽拖鞋。就在她起身的时候,医生折着颈,吻住她的嘴,把她顶到了墙边,似要将身体的炽热与蜜意,都喂给她吃。他要让她知道,他的血肉,骨骼,神经,细胞,都在疯狂迷恋着她。
忽然之间,她咬了一口他喉结,戚厌偏了偏,有点不想让她碰到这个地方。
她哑着声问,“不喜欢?”
“不是……”他偏着颈,流露出了年少时的局促与自卑,“长得很大,很丑。”
他多么希望自己是造物主完美无缺的作品,每一项分数都拿满分,这样才有足够的勇气,去与她并肩同行。少年时期的大小姐光芒万丈,围绕她的都是璀璨的发光体,他有时像尘埃,更多时候像暗物质,存在,却不可见。
他不奢望得到她的爱。
很长时间以来,他都是一个人,不可见地,追逐在她的身后。她参加的每一场活动,每一届运动会,每一次考试成绩,他都清晰地记得。他想看她一眼,会事先调整好角度,伪装出种种巧合,让她不至于感到厌烦,察觉到自己的觊觎。
他不想让她觉得自己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