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用明白。”大小姐环着胸,与他拉开了三米的距离,“你只需要知道,恭喜,你非常棒,你让我非常爽,还用完了我的耐心。从今以后,你爱怎么鬼混,爱怎么堕落,请便,我不会再管你了。”
她毫不留恋,抽身而去。
从这一天起,她消失在他的世界里。
彻彻底底的。
起先他以为这只是大小姐的欲擒故纵。
对,欲擒故纵。
大小姐是年级第一,双商至高,比他聪明多了,她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如鱼得水般从容。她一定是想拿捏他,钓着,冷着,然后等着鱼儿受不住诱饵,主动咬钩,朝着她游过去。她就是这样的人,主动权从不离手。
又或者说,她是在惩罚他,惩罚他不去上课,惩罚她不听她的话。
戚厌自欺欺人地想着,她也许是想冷一冷他,教他认到错处,她就会回来的。
她喜欢乖的男孩,是不是?
那他就变乖。
戚厌又重新把衬衫洗干净,纽扣端端正正地系到顶端,把规矩与严谨刻到骨子里。他会如她所愿,把每一根反骨都碾碎,把每一根血刺都藏好,他会叫她看见一个干净完美、斯文得体的男孩,哪怕是装,他也会装得最像。
大小姐消失的第一年,正是戚厌的初三,他回到学校,备战中考,成绩出来后,轰动一时。
戚厌以中考第一名的实力,考进了省重点高中,并且拿到了全额奖学金。
他开始崭露头角。
他不再是人们眼中那一丛阴暗的、潮湿的荆棘,他长成了一株高大挺拔的桦树,表象洁白优美,没有一丝缺陷,人们都说这个少年聪明、漂亮、正直、富有同情心,是造物主的天生偏爱。唯有戚厌明白,树木的内部早就被腐蚀一空,满地狼狈的粉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