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的晚上,戚厌骑着单车,率先回到学校的宿舍,他跟张扬肆意的大小姐不同,他只是金家里一个寄人篱下的小孩,他知道自己的身份跟地位,要不是金父收留他,想必他现在还被亲戚来回踢皮球,像头流浪的小犬儿,无家可归。
正是因为如此,他才愈发明白,他跟大小姐,是两个世界的人。
太阳之下,星辰黯淡无光。
何况他是一粒连星辰都算不上的尘埃。
于是,敏感多刺的初中男孩选择了住宿,并且与大小姐划清距离。
无论哪一所学校,小卖铺永远是人气第一的地方,戚厌越过零食架,到了生活用品区。他弯下腰,眯了眯眼,从种类繁多的沐浴露中挑了一瓶柑橘果香的。
喧哗之中,身旁经过一群校队的男生,他们刚打完篮球,撩着球服擦汗,女生们透过架子,偷偷瞄着,脸红心跳不已。
“烨哥,你说这周末篮球赛,大小姐会来吗?”
戚厌刚要离开,脚跟被死死钉在了原地。
大小姐。
跟他的阴沉冷淡不一样,大小姐自入学时起,就是学校论坛里不可动摇的传说,稳坐实验中学的头等门面,无论她走到哪里,都是众星拱月般热闹。
那校队男孩是篮球小前锋,扎着一条橘红色的字母发带,脸庞棱角分明,长手长脚,格外瞩目,他的手指挠了一下后颈,没了在球场冲锋杀敌的锐气,羞涩地说,“嗯……我昨天在草莓园,问过大小姐了,她说会来为我们加油。”
男孩们发出一阵山呼海啸般的尖叫,眼睛发亮,迸发极大的热情和干劲。
戚厌捏着沐浴露的瓶子,指甲掐得发白。
很快到了星期五,戚厌骑车回家,阿姨做好了热饭,但位置却是空荡荡的。他跟大小姐都在同一个班级,他对她的作息了若指掌,这个点儿她应该在饭桌的。
“大小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