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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爷来了一句,“她挺喜欢疼的,好像越疼越高兴,邪门极了。”

妄机宜:“这句话我会一字不漏转告给她的。”

侯爷:“……”

妄机宜将红光捉入掌中,又放入袖里。

“合欢宗交给你了,那些小姑娘,都是一群小人精儿,你解决不了的事情,跟她们多商量。”

侯爷颔首,“那你?”

“我?”

妄机宜摇动袖口,收入一缕清风,“当小狼崽的爹爹去,难得她重新开始,这次趁她未长大,我可要使劲儿欺负她。”

侯爷:“?”

这家伙是被刺激到疯了吗?

妄机宜的确没疯,他甚至很清醒,重新给自己捏了一张脸,本来想捏得普普通通平平淡淡的,但考虑到这家伙是个美人控,他又把自己整得好看一点,文弱书生的做派,眼尾缀了一颗痣。妄机宜满意换了一身书生装束,混入了小说家的阵营。

没办法,这诸子百家各有争端,只有小说家一派,属于彻底的中立,一生只为素材奔走。

这次他用的是自己许久未用的身份,小说家朝天子,笔名叫君王马前。

他之前编写了《千娇百媚》,可谓是一战成名,现在十洲三岛还流传着他的传说,说君王马前是最懂得欣赏美人的小说家。

为了吃饭而出卖徒弟和自己色相的妄机宜脸不红气不喘接受了大家的赞美。

妄机宜重新回归,同门都很惊讶,他们都以为朝天子骨埋黄土了,没想到人还活蹦乱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