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众人没有一个敢出声制止。
老仙帝答,“善。”
这就是允了她的意思。
绯红要的一重天,就是三十二重天,在老仙帝的清都紫微之下,也是离权柄最近的地方。老仙帝仍然贼心不死,时常让太子昼下三十二重天,陪绯红焚香、练琴、做胭脂、逛灯节,让他争取早日把青梅竹马的名分落实到夫妻之实。
老仙帝语重心长地说,“趁着绯红仙皇还没有男人,你就多利用你这副皮相,别浪费。”
太子昼秀骨清像,眉峰极为柔和疏淡,此时他挑了一下,颇有犀利的意味,“父这是要我色诱?”
老仙帝一通乱呛。
“咳咳咳!浑说什么!我是让你发挥男人的优势!”
太子昼转眼就卖了老仙帝,把这桩事告诉了绯红,当做逛灯节的路上趣闻。
他们闲逛的,自然不是什么祥和热闹的人间灯节,而是鬼族元气大伤后,为了冲淡冥民的恐慌,特意举办了一个冥骨灯节,那挂在灯盏上的,自然也不是什么小兔子小老虎,而是一具具剥了皮的血骨。
两人面不改色走在万鬼中间,途中还交流了一下老仙帝年轻时是否也出卖色相才勾搭到仙后,刚才那碗鬼头酒好像有点不够烈是不是头下得太少了,以及这灯盏做工不行老是滴着血建议刻一个聚血阵如此云云。
鬼流泪了。
鬼害怕了。
鬼都避着他们走。
“救命!有恶鬼吃小孩子了!”
一道身影直直撞入绯红的裙摆。
绯红手里提着一盏白骨灯盏,做成了宫殿的式样,阴风一扫,整座白骨宫殿幽光明灭,照得女人也鬼魅妖冶起来。绯红垂眸一看,摔在她裙边的还是个男童,七八岁的年纪,蝉紫小衫,衣摆绣着合欢花,莲藕般的白玉脚踝显着几道森然见骨的血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