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厌久久没动,他额头青筋暴跳。
“我忘了,你不会穿,那我帮你吧。”
绯红颇为耐心,哄着他穿上。
竟是颇为惊艳。
戚厌原本就是一身冰霜似的冷白皮,雪羽层层叠叠,光华洁净,衬得背后那两扇挺拔的肩胛骨格外清瘦精致。绯红的指尖触着他的颈后,划过那一块性感的棱鳞,惊得男人筋肉发颤,他猩红般的眼睛直直望过来,如果可以,他想剜了这个人的心肝骨髓奉做汤药。
她就笑,“给我跳一支,嗯,唐吉诃德吧。”
冰天鹅冷冷吐字。
“你他妈怎么不去死。”
绯红意有所指,“我已经死过一次了,轮到你了。”
绯红要做戚厌的上帝。
上帝扬起红鞭,驱使信徒朝圣。
“哗啦啦——”
水声四溅。
绯红用腕骨,蹭干净了洗手间镜子上的一层热雾,它清晰地照见了男人那张耻辱的、嫣红的、充满了病态情绪的脸,身上全是乱七八糟的痕迹,或是口红,或是墨水,散漫地标记她的心情。
戚厌愣了愣,狼狈又仓惶地回避这副软弱到糜烂的姿态。
“多漂亮呀,嫣嫣。”绯红含笑进出,“你抓着我头发往镜子上撞的时候,是不是也是我这样的心情呢?喜欢强硬手段吗?我也喜欢的,可是我也很害怕呢,所以大家共享害怕的心情,公平轮流着来,你说好吗。”
她呶起唇,“做人不能只顾着自己快乐而伤害别人呀,你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