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韩见晴马上在脑子里调出地图,根据前两次坐火车的经验,判断了一下路程,不禁有点咂舌,“确实挺远的!不过有信的话迟早能寄到啊!”
“那倒也是。”
韩见晴被韩爱雪拉扯了好几下,她低头看了韩爱雪一眼,知道韩爱雪想去玩了,便和罗婶子告了别。
另一边,西北丛林里,一伙新兵正在进行拉练。
温枭是其中最有天赋的一个,也是他们班长最看好的一个,这一个月来,他努力训练,每次格斗都是胜利,他很光荣地得到了表扬。
当然,在受到表扬的这天晚上,他就拿起了笔,那根韩见晴送给他的钢笔,写了一封家书。
其实一开始温枭并没有带什么笔啊,书之类的,因为他觉得没必要,隔着老远,能少带点就少带点,一些不常用的东西如果以后需要,那就再买,比说如书和笔,毕竟他参军就是要上战场的,这些东西暂时也用不着。
但来到这之后,他发现这里艰苦到方圆百里都没有一个供销社,而且军营里平常也不让出入。
而且,现在他的想法有点改变了。
他仍然觉得平常用不上笔,因为每天训练就已经很累了,基本上一到床上就能睡着,到了起床号角响起就得起床,然后就是训练。但平日里他就是忍不住想要去摸摸自己的钢笔,看一看自己钢笔,就是他参军那天,韩见晴送给他的钢笔。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尽管之前也上到了高中,成绩也不错,可他对于写字什么的并不感冒。可现在一看到这支钢笔,心里就莫名的沉静下来,也总是感觉到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