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和被告都要花大量的时间来举证质证,以确认案情事实,双方律师也要就本案所涉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和律政剧那些主角妙语连珠的精彩不同,真实的庭审实在是——
太慢了!
为了适应法庭书记员同步打字的速度,律师不得不把自己的语速降的很慢,乏味的各种法律专业词汇,再加上拖慢的语速……
简直能让人一个不注意就当场打瞌睡!
旁听席已经有不少人在掩着嘴打哈欠了,对方的律师汉瑟却突然抛出了一项新证据:
“尊敬的法官大人,我这里有一份影像资料,作为本案极其重要的证据,请允许我把它播放出来。”
突然袭击?
凌少乾等人的脸色一下子有些严肃起来,罗利文心口噼泼直跳,总觉得这不是一个好兆头。
海曼大声提出了抗议:“抗议!原告不能临时提交证据!”
这又不是演电视,还搞这种突然袭击来的剧情反转。
临时提交的证据,对方的律师没有时间去研究,这样就无从向法庭提示任何问题,会极大的影响证据的准确性。
所以不管是法律还是法官,对这种突然提交的证据一般都是不鼓励的。
听到海曼的抗议,庭上的四位法官短暂地讨论了一会儿,很快就
“鉴于原告声称这份影像资料对本案极其重要,允许其当庭提交!”
偏袒,这是彻底的偏袒!
海曼怒气冲冲地再次提出了抗议,换来的却是法官的警告,只能气恼地先闭上了嘴,紧张地注视着汉瑟指挥着助手把一套小投影设备拿了上来,装备在法庭的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