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悄悄给凌少乾进入梅耶斯医药公司的实验室的行为开绿灯,然后凌少乾将偷拍下来的资料交给安幼楠……
电话按了免提,围在旁边的安幼楠听到这一二三条,差点都气笑了,直接接了话:
“汤姆斯先生,你好,我就是论文的第一作者an,刚才你说的n1实验室提出的三条依据,我都听到了。
本着一个科学研究者的应该有的严谨态度,我希望对方拿出切实的证据来证明他们提出的论点。
而且我要求他们限期撤回对我的指控,并且在杂志上公开道歉,否则的话,我会对他们提起诉讼,要求他们赔偿我的精神和名誉损失!”
老实说,汤姆斯对于安幼楠的这篇论文是很欣赏的,但是对于这篇论文出自于华国学者之手,心里也是有些存疑。
否则也不会一接到n1实验室的指控,就急吼吼地打电话过来核实了。
可以说华国人天性使然,比较谦逊,也怕麻烦,所以在很多情况下语气都比较软。
乍然遇到安幼楠这个直接摞硬话的,汤姆斯很是有些惊讶:
“issan,据我所知,你们华国目前还没有加入wto,如果你真要提起诉讼的话,就必须提交给联合国国际审判法院。
你知道打国际官司是一项多复杂的事务吗?其间会牵扯多少精力,消耗多少金钱吗?”
这其实是一招借刀杀人?
华国自国内开始提倡改革开放以后,也有不少人想方设法出国了。
出了国后,华人一是喜欢团在一起,二是不喜欢招惹是非,对于官司这一类,宁愿舍点财,也不愿意惹事上身,原因只是一个字——
难!
而对于没出国的华国人来说,要在国外打官司,这困难程度更是后缀名得加上“est”级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