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姑娘家身子,耍了流氓,就娶了姑娘负责,这在农村也是常事儿了。
程良义都还没来得考虑,向金珍就抢先一口否定了:“不行!我家老二才不娶你家娟子呢!”
安小娟长相一般不说,主要是人懒,干活儿也拖沓不利落。
打扫个院子,几扫帚拂过去,正路上都还能留下几泡鸡屎漏掉没扫干净。
打猪草,人家打一筐了她才磨磨蹭蹭打到半筐,洗衣服,人家洗得干净清爽,她洗的原来沾的污渍还在那里,就是因为过了一趟水,颜色变浅了点而已。
像这样又懒又做不好家务活的姑娘,哪个男人娶了她当媳妇儿,那可真是倒霉。
更别说安小娟背后还有这么无耻的一大家子,要结成了亲家,连着家里一起,都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向金珍话音刚落,被安老太抱了腿站在那里动弹不得的程老二也脖子一梗开了口:
“什么被我看光了,我就是不小心把她后背的衣服扯破了而已,我可什么都没看!
要看,我也不会看她这样的啊,长得跟装了谷子的大麻袋似的,有啥好看的!
你们随便问个村里的后生,看看谁稀得看?”
安家大房二房一起三个闺女,好像灵气都集中到大房那边去了,安小云长得清丽可人,安幼楠以前虽然面黄肌瘦,瓜子脸和一双杏眼儿还是摆在那里的,明显看得出是个美人胚子。
就只有安小娟,父母俩的优点全没遗传下来,容貌一般也就算了,身材也墩墩实实的。
这会儿又不是五六十年代,娶墩实的姑娘回家好干农活好生养,现在都八十年代末了,程老二也是有自己的审美观的。
要脸没脸,要身材没身材,他到底娶回来干嘛?
说完这些,程老二还要死地补了一句,“反正都是安家的闺女,要不你们把安小云嫁过来,或者安囡囡勉强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