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两个人却一再强调他是让他们去要他的命。
朱得志最后不得不含泪向知府大人说:
“学生同沈修远并没有什么恩怨,只因学生心胸狭窄,嫉妒他博学多才。
从前读书的时候,先生总是夸奖他。
后来他连中案首,成为一方佳话。
学生本来也是心生欢喜的,想要前去贺喜的。
怎奈我父亲拿他来打击学生,让学生心中不快,并未前去贺喜。
案首仅有一人,学生自知学问不如他,也甘拜下风。
怎奈,学生稍有过错,家父就加以责罚,并且常常拿学生同他比较。
所谓寸有所长尺有所短,家父看不到学生的长,只能看到学生的短,久而久之学生便嫉恨沈修远。
所以,学生才会想着教训他,干扰他,让他不能来参加院试。
学生唯恐他这才再中案首,学生就再也没有好日子过了。
学生虽然学问不如他,可也知道礼义廉耻,怎么能害同窗的命?
又怎么会自断自己的前程呢?
我就算是再怎么嫉妒他,也不会拿自己的前程来当儿戏?
还请大人明察。
学生自知有错,所以当大人审问的时候,学生便不敢有任何的隐瞒。
只是这谋杀之罪,学生万万不敢当。
还请大人明鉴。”
他说着使劲的磕头,将额头都给磕破了。
知府大人听到他这一番话,解释的倒是合情合理。
不过再仔细想一想,自古以来,不就是文人最喜欢搞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