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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穿着件薄薄的针织马甲,里面是领口微松的衬衫。褪去了严肃的白大褂,这样看起来,傅黍倒像大学校园中的温柔学长。

“傅医生还养狗吗?”她摘下一边耳机,眯眼笑了笑。

傅黍方才注意力都在金毛身上,听到温楹的声音,有些诧异,随即点点头,笑道:“来散步吗?”

温楹笑:“刚吃完活动活动。一起走走吧。”

两人不远不近的并肩走着,金毛就夹在两人中间,毛乎乎的尾巴时不时扫过温楹的衣角,她觉得可爱,便问道:“它多大了?”

傅黍目光落在金毛身上,笑道:“两岁多一点儿。”

温楹很好奇:“傅医生,你这么忙,怎么会养狗呢。”

前面有一张空着的长椅,两人便在此坐下了。

傅黍摸摸金毛的脑袋,目光冗长。

他缓声说起:“小金是我捡来的。”

“那时候它才出生不久便被遗弃了,淋了雨,奄奄一息。我把它带到了兽医院,抢救回来后,它就一直黏着我,于是就把它留下了。”

是他刚刚回国的时候,首都下了场雨,他从医院回家的路上,发现了路边那只可怜的小金毛。

它才比他的手掌大了一点儿,浑身湿漉漉的,狼狈而脆弱。

傅黍以为它活不过那天,谁知道他将其送入兽医院后,竟然奇迹般的存活了下来。

金毛最需要陪伴,可他的职业使他抽不出时间照顾它。尝试过送人,可每每傅黍没走几步,它就颤颤巍巍的跑了过来。

它那时候还小,才学会走路没多久,却总坚定的、亦步亦趋的跟在傅黍身边。

像是知道自己是被遗弃过的般,金毛不吵不闹,傅黍回家它便跑来迎接,不回家就老老实实的呆在房间,从未惹祸。

久而久之,傅黍竟也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