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雨水扑簌簌地落下来,像要刺穿这浓郁的夜色。季云峥撑开一把雨伞,打算出去抽根烟。
三年前他跑到洛杉矶,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就初步实现了自己的宏图。
离家时,季母就骂过他狠,心也硬。他怎么敢这样忤逆父母,就算是断绝关系也要闯出去。
季云峥当时笑:“可你们都有自己的儿子,不是吗。”
季母愣在原地。但季云峥已经走了。
他的血液滚烫,灵魂不羁,平淡而又稳定的生活根本不是他想要的。他渴望激情、冒险和勇敢。
凭什么用那些冠冕堂皇的爱来禁锢他的一生?如果要选择泡在冰冷又虚伪的爱里,他宁可点燃自己的灵魂。
人生应该行走在路上,看到海水和生命都在迎着日落沸腾。
但是三年过去,好像开始寡淡了。让人更喜欢待在黑夜里,去抚平生命里的褶皱和孤独。
有个女人踩着高跟鞋在他身后跟了上来,季云峥冷冰冰的,头也不回地骂了声“滚”。那是合作方塞过来的女人,期间不知道塞了多少个,他无动于衷,冷到决绝。
令人一度怀疑他是不是不喜欢女人。
甚至有人连男人都送过。
季云峥冷笑,点起的火星在唇边燃烧起微光,黑暗只见他薄唇的轮廓。
像是听到有人在哭,季云峥这才掐灭了烟头,单手抄在裤袋里慢步走了过去,另外一只手将伞的边缘微微抬起。然后视野下露出了一小团东西。
那团小东西淋着雨,缩在墙角呜咽。
像只可怜的小流浪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