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骆念失恋了。

不,应该说,在尚未恋的时候,就失了。

她的两段暗恋,一段,夭折在懵懂的青春时期,另外一端,葬在遥远的大洋彼岸。

骆念独自溜了出去。

她去了国外很有名的红灯区。

穿了她以往最讨厌的黑色渔网袜,套了一条破洞短裤,脚上是一双十二公分防水台的高跟鞋,白色的衬衫只系了两粒扣子,在小腹上打了个结。

然后,她对着化妆镜,化了一个浓妆。

眼影用了妖冶紫色和桃花色,姨妈红色号的口红厚厚的涂了两层,一眼看过去,就好像刚喝过血一样。

那是骆念刚开始学化妆,总能把走秀t台上的服装撞色运用到妆容之中,大胆而肆意,如果放在别人脸上就是雷的非主流。

但是,分明的两种完全背道相驰的颜色,也能在骆念脸上开出花了。

那个时候,就好似是她十分自信的对坐在轮椅中的那人说:“长得漂亮,没办法。”

她长得漂亮,化了妆带着一股妖气。

走到一间酒吧,直接就去了吧台。

她直接点了酒就开始喝。

骆念酒量是不错的,喝酒就好似喝水,可是却也禁不住连续各类鸡尾酒混杂着喝,不过半个小时,就已经眼光迷离了。

又有男人来搭讪。

这次来的是一个身形魁梧的壮男,白种人,手臂上纹着青色的纹身,看起来像是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