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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试考的主要是策论,栗子煜展开卷纸,看到上面有三道题:

一曰:鲁地大水,粮仓开启须有印封,不请所由官司,而主典擅开者,当何罪?

二曰:唯达者知通为一,何解?

三曰:水、火、金、木、土、谷惟修。

三道题目的难度逐渐加深,从题目中也能够看出朝廷的用意来。通过这几个题目,栗子煜推测,这次考题应该全部是由皇帝拟定的。

只看第一道,这就不是礼部大臣敢提出来的。

前两道题栗子煜思量片刻就已有了思路。

大梁朝地域宽广,每年都有发生天灾的地方,这个时候如何处理尤为重要,一个处理不好,可是会发生民变的。

按当朝律法,如要开仓放粮,必须有上官手书,加盖印信方可。而主典官私自开仓放粮,从律法上来讲,确实有罪。可在栗子煜看来却是无罪。

法律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让治国更加顺利,让社会更加稳定,如果因为律法的限制,反而使得社会不稳,那么就需要添加新的律法加以补充。

栗子煜未加丝毫犹豫就将自己的观点洋洋洒洒地写了出来。

第二道题目出自《齐物论》,表面上是在问对“达者知通为一”的理解,实际上是在问对《中庸》中庸之"用"的看法。

"庸"不是马虎,不是差不多,是"得其环中",恰到好处,"庸也者,用也。"把《庄子》内七篇搞通了,就明白庄子并非是主张完全不用,只是要用的恰当、合适,"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

换句话,"庸"不是庸庸碌碌,也不是后世所讲的笨人叫做庸人,而是高度的智能,最高的智能到了极点,看起来很平常,但"得其环中,以应无穷。"

第一道题,“当何罪”问的本身就是个陷阱,第二题要注意《庄子》和《中庸》中强调的“变通”和“应用”。

朝廷费这么大力气选拔人才,可不是想选出一批书呆子,到地方上无为而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