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初中以后的林彻更受欢迎了,这是叶凡哥给她说的,听得顾知栀一愣一愣。
“所以啊,顾知栀妹妹,你危险了。”叶凡拍了拍她的肩膀,像是在叹气。
“我为什么危险?”顾知栀不解。
“初中那么多女生,林彻要是答应她们的告白,这怎么办?”
“你得,宣示主权啊!”
对这一切事物都挺懵懂的顾知栀,并不能懂他说的什么。
告白又是什么?
为什么危险?
怎么宣示主权?
好奇怪的问题,可自己心里这复杂的感觉,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等她也如愿进入师大附中以后,林彻已经初二了,他在学校越发出名。
连自己班上的同学,都听过他的名字。
“你认识林彻?!”有同学和她一起在操场上散步时,听到这,犹如听到了大新闻。
顾知栀点点头:“他是我哥。”
“天呐,你好幸福。”同学抱着她的手臂,羡慕极了,“有这么帅的哥哥。”
顾知栀对“好看”和“帅”这样的词汇并不敏感。
自己从小就是和林彻一起长大的,林彻无疑自己见过的最赏心悦目的男生。
所以见到其他的男生时,她都没什么惊艳的感觉。
没心没肺惯了。
可这种认知,在她上初二以后,经过班上女生八卦的洗礼,开始有了些许变化。
第一次听见“爱慕”这种词眼时,她一头雾水。
初中阶段的女生们,大多懵懵懂懂,对情和爱都不甚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