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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冯桑总会黏黏糊糊地跟着他。他忙的时候,她宁可窝在旁边的长凳上睡觉,也不回自己房间。就算要出去玩,也不会离开得太远、太久。

尉迟兰廷已经习惯了不管什么时候,一回头,都能看见她在不远处。

可最近,她开始不见人影。

仿佛是被一个陌生的新世界吸引了,她的身边有了和她志同道合的朋友,渐渐地将已经不再有新鲜感的他抛下。

前二十年,明明都是这样活过来的,早已惯了独自一人。这世上,人总是孤独地来,孤独地走,离散也是常态。没有任何人可以长久地陪伴另一个人,不是吗?

但为什么,当冯桑开始将目光挪开,不再完全放在他的身上时,他的心情竟会那么躁郁,久久都无法平静?

回到房间,桑洱被尉迟兰廷放到床上,换下了湿衣服,再脱掉鞋袜。果然,一只脚踝已经肿成了小馒头。

尉迟兰廷在床边坐下,见状,果然皱起了眉。他将这只脚放到自己腿上,想了想,又取了一个枕头,垫高了这只脚,才用沾了冷水的布巾给桑洱冰敷。

湿冷的布巾一贴上去,桑洱就明显地抖了抖。

尉迟兰廷的手停了下,看向她:“疼吗?”

桑洱怀里搂着一个枕头,侧着身,皱起鼻子,哼哼唧唧:“冷,也疼,你轻一点。”

她完全没发现,自己的模式已经有点超出舔狗的范畴——按道理,在这种时候,一个合格的舔狗应该是受宠若惊、对男主感激涕零的。哪有反过来挑剔人家做得不好的?

“今天只能冷敷,明日再热敷。”尉迟兰廷将动作放轻了一点,语气淡淡:“既然知道疼,以后就不要再去那些地方了。”

没想到,这小傻子听完,却没抓到他的重点。还来了兴致,眉飞色舞地说起了今天自己在外面玩了什么。

“我们今天去了溪边,那里的雪还没有融化,可好看啦。阿段爬到树上去晃树枝上的积雪,雪被他抖了下来,就和真的在下雪一样。”桑洱津津有味地回忆着,忽然,感觉到固定自己小腿的那只手收紧了一下,疑惑地转头:“兰廷?”

尉迟兰廷横瞥了她一眼,松手离开了。

桑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