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0页

于团长搓了把脸,叹气,“太富裕了,我感觉说不动这一族搬迁到坎山部落去。”

爵墨城拧起了眉头,“而且,这个种族很聪明,当别的部落还过着和茹毛饮血差不多的原始生活时,大尾巴狐一族已经搞出了陶罐陶碗这些。”

“论聪明才智和创新力,怪不得黑土说大尾巴狐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种族,让我们来找他们。”

秦殊想了想,“要不我们再走和黑山部落一样的路子?”

蓝宝震惊了,“又装神弄鬼做神棍行那诱骗之事?”

“你就没靠谱过。”

空空吐槽秦殊,“我说傻大个,你能不能动动脑子,黑山部落没脑子,所以容易上当受骗,你看看下面的大尾巴狐,他们像是没脑子的样子吗?”

秦殊悻悻摇头,“不像。”

可以说任何坎山部落和黑山部落的人没脑子,唯独不能说大尾巴狐一族的人没脑子。

没脑子做不出陶罐,做不出青铜器,更不可能利用麻做衣服。

没错,大尾巴狐一族,人人都穿着麻衣。

不是兽皮,是上下两件套的粗布麻衣。

小崽子也没光屁股,同样穿着缩小版的粗布麻衣,屁股后面一根超级大毛毛还蓬松到了极点的大尾巴惬意的晃啊晃,晃的他都想上手撸一把。

这么大的尾巴,还毛茸茸的,摸起来的手感一定很爽。

秦殊思绪跑偏了,司瑾的没有,他左思右想后,提议道,“要不我们把大祭司和族长抓了,用武力逼迫他们?”

“打架搞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