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酒过三巡,胆儿总是肥。
就这样,我在一堆的陌生人里,“正襟危坐”,至少上半身是坐得笔直的,下半身就跟罗马假日一样,有自己的想法。
眼前的人是今棠的绯闻男友,那个时候是活在传闻中的富家公子高杉,他还真算不上白手起家,一旁坐的是一个皮肤白皙的小男孩,听说刚来这,是一个很聪明的人,校内直招。
之后我才知道,他叫傅知行,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财主。
很久以后他出名还真的不仅仅是念书厉害,还有追女孩子,都是带着店铺追的。
我只能说,好在青梅竹马,还算是知根知底,要是遇人不淑,骗财骗色,那就是一整套的今日说法。
热闹无比。
“帅吗?”今棠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看了一眼傅知行,然后才瞧见角落里的那个男生,也就是陈秋词。
高杉是一个移动的交际花,显得有些放荡不羁,傅知行有着人亮眼的帅气,这么一比,陈秋词的皮囊逊色了一些。
好巧不巧,那个时候的我被美色冲昏了头脑,就那么一瞬间,我觉得陈秋词帅得很离谱。
他属于那种干净帅气做不到眼前一亮,却是耐看里面数一数二的存在。
算了,情人眼里出西施,我说的话,还是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
他们这一次出现,只是单纯地帮陈秋词脱单,碰巧遇到了我,傅知行那个愣头青,我到现在都怀疑,他的出现和我一样,只是为了脱单而脱单。
在我看来,简单的恋爱,总是需要各取所需的,我喜欢陈秋词的脸,和高杉比起来,显得靠谱,和傅知行比起来不显稚嫩,恰恰好,长在了我的审美上,故此,我选择他,只是因为长得好。
不会真的有人觉得是一见钟情吧?
钟情这个词,很有分量的,那都是小说里的桥段,而我们需要回归的是生活。
就连陈秋词都说,见面之后,会觉得在一起是可以的,相处久了,就喜欢上这个感觉,不愿意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