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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宝在床头柜的抽屉里,他找出来后视线撇到柜面上压了一张纸。

纸面上隐约可以看出反面写了东西。

叶景城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第六感,没着急走,而是拿起纸,翻面。

行如流水的娟秀字体洒了一页。

(看完了麻烦把纸烧掉好吗?也别来找我,咱就当没这张纸的存在)

你好,我叫林伊,今年十九岁,刚刚成年不久,父母离异,妈妈在九个月前举行了第三次婚礼,看到这里请不要觉得我惨,我的家庭不算幸福但也不算不幸,我有个对我很好的舅舅,妈妈虽然结了那么多次婚但在她心里永远都有我一个位置,哦,对了,我还很有钱,很多很多钱,我比别人幸运的很多,我的钱能让我一辈子都过上富足的生活,我还爱玩,人生宗旨就是享受生活,玩的痛快。

我妈在第三次结婚的前一晚告诉我一个道理:可以永远相信爱情,但不可以相信爱情能到永远。

我觉得她说的挺对的,我自己也是那么想的,从几岁开始决定的我不记得了,总之我早就将自己的人生想好了。

不打算结婚,未来也不会有孩子,等老了钱花不出去了,就捐给福利院,或者给林家,不过应该不会等老了再给,我不打算活太久,活到45岁就行,我这人心眼太小,没办法接受自己又老又丑,还一身病痛遭受折磨,索性就在即将老去的时候,结束自己孤独快活的一生。

途中遭遇的人和事不过是人生过客,总有一天会烟消云散,各奔东西,我会珍惜现在的一切,同时也清醒的提醒自己不可以沉迷于此。

但这一切,都被一个叫叶景城的混蛋打乱了。

他特别坏,每次我都恨不得要打死他,但他会飞两个小时来我的城市给我过生日,为我做蛋糕,为我学做饭,包容我的一切,帮我出气报仇,如何何时都会站在我身边,会温柔的亲吻我,看我的时候总是眼眸发亮。

虽然一直在自我否认,但我不得不承认,我喜欢上这个混蛋了。

可是我不仅心眼小我还很胆小,害怕的事情碰都不敢碰,不和喜欢我的人谈恋爱不只是怕分手后纠缠不清,是不想看到一个曾经看到我就满心欢喜的人不知道哪天眼神就变得冷漠厌恶,没想过未来平添希望就不会在意外来临的那天太过痛苦绝望,更不想看到我在那一天像天底下大多失恋者一样吃不下饭,变得憔悴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