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因此这种足丝,在前朝和当朝都是贡品,有钱有权都买不到。

正好席蓉送过她两匹,所以她一下就认出来了。

于是停住了脚步没有上前去帮忙。

能穿得起稀有贡品丝绸的,在这北城也就只有两种人。

一是锦王府的公子,一是前朝的人。

可时卿落见锦王和梁铭宇穿着的都只是名贵绸缎,并不是这种足丝做的衣服,所以这人不太可能是锦王府的。

而且如果真是锦王府的人,那些地痞可不敢欺负抢强。

那就只有前朝的人了,加上这个年龄,时卿落一下就猜出了对方的身份,十有八九是卓君那个弟弟。

而卓君的弟弟可是双重身份,前朝皇室仅剩的血脉,锦王的私生子。

这样的人身边会没有人保护吗?

要是随意就让几个地痞欺负揍,这锦王私生子也太当得窝囊了,显然不对劲。

所以就只有一种可能,这些人知道她朝着这边走来,故意在巷子里演戏给她看呢。

也因此她懒得出手帮忙,让人真被揍了,这才慢悠悠的走过去配合对方演戏。

而且她还发现,那些人虽然看着下手很重,但却是有技巧的,不会真将少年打伤。

见她一直没有出来帮忙,也就随便揍了下,就抢走荷包离开了。

当然,如果不仔细观察,还是不容易发现端倪的,这些人很会演戏。

听到时卿落的问话,卓政抬头一脸可怜兮兮的模样,“这位姐姐,能麻烦你送我去下医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