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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曦指着由于缺氧面色通红的唐莎莎,道:“是时候让你明白真正的博爱胸怀了!”

说完走上去给唐莎莎踢了一管药汤,在唐莎莎错愕的眼神下走了回来。

然后站在孟少轩面前,一副身体力行让你刮目相看的表情:“是不是觉得我身后长得有翅膀?”

孟少轩:“……”

所以他套近乎就被下了这么一个定义,曲解成如此这般。

要是献殷勤,那还不面目全非?

不行啊,被误会了。

时长曦只觉得自己的形象无比高大,再接再厉道:“虽然说咱们不打不相识,但说到底没什么矛盾仇恨。所以你要是打算跟我混,我一定会不计前嫌优待你的。”

然后又特别真诚地说:“你看你长得不错,实力强,心不坏,出生也好,还是很有资本的。”

“要是跟了我,我一定会让你有宾至如归的感觉,我对自己人一向是很护短的,怎么样,同意不?”

话里的未尽之意让听者一下子明白她想说的话。

总而言之一句话:有眼光的人都会跟着她混,有肉吃、有衣穿、有前途。

就算孟少轩各方面都很强,难度稍大些。但她不信,凭她的实力和魅力,还有挖不倒的墙角。

孟少轩:“你这是打算手我当小弟?”

直到此时,他终于确定一个事实,他被反挖了!

原本想拐带一个女朋友,却被人想收了当小弟,孟少轩觉得自己此举,真的应了那句古诗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