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室门是半掩着的。
我没有关门的习惯,但是此刻卧室里传来的节拍器的声音,让我知道里面还有一个不速之客。
我回头看,看见了门边散落的一双sneaker,黑色鞋帮上缀满细碎铆钉,是她一贯风格。
我脱下鞋,推开房门。
我是个懒散的人,卧室一整个铺满羊毛地毯,电脑、音箱、效果器、谱子、吉他……全都随手放在地上,卧室的窗户我用了遮光窗帘,四面墙都是做了隔音效果的,床单上周刚换的黑色,床上摆的是我最喜欢的那把手工吉他“Gabriel”,我有裸睡习惯,有时候醒了不想动,也不想吃东西,就抱着吉他靠在床头懒洋洋弹几个小时。没节目录的日子,我一天大半时间是呆在床上的。
所以我的卧室基本只有我自己能进。
此刻床上正趴着一个女孩子,她长得不高,一米六,我一直可以很轻易地摸到她头顶,她有健身习惯,骨骼也生得好,是凹凸有致的玲珑身材,因为支着双臂的缘故,肩胛骨像蝴蝶,配上微微小麦色的皮肤,每一寸肌肉都完美地附着在秀气的骨骼上。
此刻她正戴着耳机,摇头晃脑地听着我这半年来写的歌,谱子散了一地,床上她手边那几张,被红色的膏体狠狠地涂改过,大概是口红。
她的外套、T恤、裙子,靴子,内衣,东倒西歪地散落了一地。她身上一丝不挂,除却那一只红色耳机之外别无他物。
我按亮了灯。
她回过头来,脸上早已露出一个笑容来,坦然地对我挥挥手:“Hi。”
这样张扬的灰色短发很难驾驭,但她童星出身,五官十分精致,气场性格都很独特,不会被造型服装压住,所以反而适合这种戏剧感十足的装饰。
我认识叶蓁是六七年前的事了,她十五六岁就出道,如同迪士尼那帮童星一样,又会唱又会演,一度红成全民偶像,连一把年纪的老太太都觉得她长得又乖又甜,六年前她换公司签到乐综,成为乐综当家小天后,我就在那时候认识她。她现在活动范围不在北京,难得见一面。
“什么时候到的?”
“早上的飞机。”她伸个懒腰,顺手拿过我床头衬衫套上,举高手臂时露出腰侧的新纹身,是一段狭长字母:“录了一天节目,晚上还有饭局。”
我应一声,脱了外套,进浴室洗脸,我向来不喜欢把外面灰尘带进卧室,没工作的日子,我常窝在卧室写歌,一写就是一整天。普通人人生四分之一在卧室度过,我大概是二分之一,随着年岁渐长,工作变少,以后恐怕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