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会做饭?”岑琛惊了。
叶秋揉了揉他的头,俯身在额头上轻轻亲了一口,“先去洗漱,马上就好了。”
岑琛眨了眨眼睛,呆呆地摸着额头傻笑,心中比放烟花绽放霎那还灿烂。
以往他一个人住的时候,早上仓促来不及做饭,到公司喝点咖啡当作早饭,今天终于有人为他洗手做早、或许被成为中更合适饭。
岑琛边穿衣服边傻乐,强扭的瓜不仅很好看,还很甜。
理了理自己被拱乱的头发,走出房间时正好碰到同样出来觅食的赵远。
岑琛:可恶,忘记这个隔壁老赵了。
岑琛看到赵元,又想到昨晚自己男朋友欲抱琵琶半遮面让人分分钟心动的模样,忿忿不平,说不定这个隔壁老赵欣赏了不知道多少次。
赵远:好不容易早起错开时间出来,为什么还能碰到。
赵远尴尬的问道,“早、早上好?”
岑琛看着同样穿戴整齐的赵元,再看看自己身上的睡衣,“中午好。”
“吃了吗?”社恐的赵元,使出华国人见面聊天第一招式。
岑琛想也不想,脱口而出化解第一招的招式,“还没呢,要不要一起吃?”
下一秒,两个人整整齐齐坐在餐桌前沉默不语,还好叶秋很快端着饭菜出来。
叶秋做的红烧肉,番茄炒蛋,用来解腻的爽口小凉菜,再加上赵元买来的水煮肉片,还算丰盛。
赵元仰着头看向互相给对方夹菜散发着恋爱气息的两人,恨不得端起碗远离十万八千里远,为什么他要受这种苦,他要搬出去。
岑琛也是同样的想法,隔壁住着这么一个小可爱,天天嘘寒问暖(并不),把他男朋友拐走,近水楼台先得月不是虚的,他就是靠先一步把人约出来才脱颖而出的,必须杜绝一切潜在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