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已经入秋了,天气还是有些热,沈岱骑车出了一身汗,他回房间放下电脑和资料,赶紧进浴室洗澡。
今年他在写一篇新的sci,在和瞿末予结婚之前,他经常在研究所留到很晚才回宿舍,因为研究所里更有工作和学习的气氛。但现在他都争取早点回来,最好能赶上热腾腾的晚饭,因为瞿家的大厨做的饭菜又健康又美味,他真的吃够了食堂和外卖。如果宿舍有条件的话他是想自己做的,可惜宿舍纯粹是睡觉的地方,每天晚上能吃顿好的对他很重要。
而且,虽然瞿末予经常有应酬,很少在家吃,虽然他都让帮佣把饭菜送到房间,免得自己这个外人唐突地出现,但是,偶尔当他工作到深夜,听到那辆幻影的发动机声出现在院子里,他会悄悄撕开窗帘的一条细缝,看着西装革履白手套的司机拉开马车式的对开门,瞿末予下了车,款步步入家门。那短短的几秒钟时间,就能让他一整天的期待有着落。
从前,在上万人上班的星舟总部大厦里,他想要见瞿末予一面难上加难,但现在他经常可以这样近距离地看到,他感到很满足。
洗完澡,沈岱边擦着头发边坐在电脑前,查看他们南非研究所的同事刚发来的邮件,并随手把洗澡时忘了撕的、已经变得湿湿黏黏的信息素贴纸扔进了垃圾桶。
不一会儿,敲门声响起。
沈岱打开门,以为是他的晚餐来了,却见恒叔空着手站在他面前:“恒叔?”
“少爷回来了,要您下楼一起吃饭。”
沈岱愣了愣:“呃,瞿总要我一起吃?”
“是的。”恒叔看了看他半干的头发,“您把头发吹干就下来吧,但稍微快一点,少爷在等您。”
“好,我马上。”
沈岱关了门,脱下睡衣换上便装,把头发快速吹干,才匆匆下了楼。
住到瞿家这段时间,他从来没有在餐厅吃过饭,一直都在房间里,真正做到了“不打扰”,瞿末予当然知道,也从未邀请他一起进餐,今天是第一次,第一次,他和瞿末予“在家一起吃饭”。
下了楼,他见到了穿着居家服的瞿末予,比起平日总是一身笔挺的西装,这身柔软的棉质布料让瞿末予突然有了贴合其年龄的松弛感,无论是多么高级的信息素,这个男人毕竟也只有24岁,也需要强势的武装才能在比自己更资深老道的人群中杀伐决断吧。
沈岱走向餐厅:“瞿总,晚上好。”桌上碗筷饭菜都摆好了,瞿末予竟然真的在等自己,他顿时有些忐忑。
瞿末予头也没抬地看着手中的平板电脑,正拿着触控笔对着一份文件圈圈点点,他用下巴点了点身边的位置:“坐吧。”
沈岱坐了下来。上次挨着瞿末予吃饭,他全程都紧绷着,但这次不一样,他是第一次见到瞿末予居家的一面,心中不免涌入一丝小小的喜悦。